我還能講什麼呢?

[氣憤又無奈 主編按]

現在是星期五的晚上十點四十,我居然在這裡貼blog沒去看星光大道...

Why?

沒什麼,因為我根本沒心情看電視,毛豆爹又加班不在,我雖然已經打電話給Cino發洩了我的情緒,但還是覺得好氣....好悶.....:(

還記得我們一年前原本要買車位,結果因為付了錢無法過戶,而惹出一大堆風波和麻煩的事嗎?
一年了,當初約定好的期限到了,我去找我們鄰長,問他是否能過戶給我?或是,他要依我們之前的約定分期把錢還我? 他要我再給他一個月的時間,他要時間想想辦法,我一年都等了,沒差多一個月,就答應了他..

上星期他來找我,跟我要了我的銀行戶頭,說要匯錢還我..而且是全部還我喔!
我半信半疑地抄給他帳號,覺得"Too good to be ture"...隔天轉念一想,假如他有錢還我,那幹嘛我們不去銀行過戶算了?(我之前付了40,還有尾款40沒付;一年前銀行之前只跟他要75就可以過戶,但可借他是一拿到我的40就轉手還別的債了,如果現在他有了40,我付了尾款就可以過戶才對呀!)

後來打電話給他,他才說他是跟別人借錢來還我... *___*

好吧,不管怎樣如果我能拿回我的錢也好....於是就在今天這最後期限的下午二點多,銀行關門的前一小時左右,他打電話跟我說錢匯好了;我上網查,還真的全額都還我了~

下午我還喜孜孜地覺得這真是最好的生日禮物。

半小時前他來我家,要拿回他之前押在我這裡的本票和房屋權狀;我把所有文件悉數還他,他就在我面前把本票撕了...清點完東西,他開口了:

「那個王太太不好意思,車位我要收回來自己用...可以請妳下星期四之前移出去嗎?」
(((什麼?!)))

「還有喔,這一年來的車位清潔費,看你先生要怎麼算給我...」
(((.........)))

接下來他講了一大堆他每天騎機車接送小孩很辛苦,小孩也很辛苦,所以他岳父要把舊車給他讓他接送小孩,他需要車位自己用.....(理由正當到不行,我完全沒有可以商量的空間)
然後說如果下星期四我沒辦法,那就多幾天讓我找車位,找到後盡快把車位還他...

-------- 真心換絕情 分隔線 --------

我突然覺得自己真的是傻瓜,一年前他跟我們說車位無法過戶,錢也還不出來時,我們還曾經心軟,還叫他不要再去跟銀行貸款...(當時毛豆爹原本什麼都不要,就要無條件把錢借他;我還為此跟毛豆爹大吵一架,覺得至少應該押本票保全我們權益...為這件事我還覺得自己是不是太無情...)

再想想他以前曾經不知多少次說過,他很感恩我們沒逼他還錢...所以如果能過戶,車位一定會優先過給我們;就算不能過戶也會給我們用...(嗯,結果不能過戶,車位也有"萬分無奈"的理由要我們速速還他)

清潔費的事也是,他當時說"看你們要付不付都沒關係"...一個月300塊的錢,他後來不提我們也就認為他不好意思跟我們要(結果並不是不好意思嘛...)

哎~

看著他才撕了本票,拿回權狀,下一秒就跟我說車位下星期四要還他的樣子,我真的再也笑不出來...
我們曾經擔心過他的經濟狀況,擔心過他的小孩,擔心他迷信宗教會誤入歧途...

他不知道有沒有擔心過我們??

-------- 真心換絕情 分隔線 --------

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回到隔壁大樓租看來是唯一可能的路.....
雖然我有娜娜每天跟我回家,但毛豆勢必要花一段時間適應新的接送方式..
(突然我很慶幸我沒真的懷孕...)

明天我要去問問大樓有沒有其他車位可以租或買...雖然機會渺茫...

我不能講什麼,我只能往好處想,至少我的錢全部都拿回來了。

可是,我以後不會再當好人--爛好人。
再也不會了!!

15 篇讀書心得報告:

  1. Sylvia 提到...:

    還好,把所有的錢錢都拿肥來了。

    不過,天氣變冷才發生這種事情。
    真的要快些解決了。

  1. 匿名 提到...:

    他跟你們收清潔費,你就跟他收40萬,一年的利息!!~~
    這種人怎麼那麼機車!
    不過唯一慶幸的是,他還有良心要還你們40萬!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希望你們今年這件事情可以圓滿解決唷~~

  1. 匿名 提到...:

    to sylvia and 雅旻,

    其實我想我也能了解他的想法,他也許曾經覺得很對不起我們,因為車位不能過戶,他又沒錢可以還我們;不過對他來說,"免費讓我們停一年車位"己經是他所付出的"利息"了,所以,當他把錢全部還給我,他也就對我沒有虧欠了.

    至於清潔費,他的想法是之前就沒有談定誰付,所以他大可以要求我們付.今天慧婷跟我說,若是她,會付了這筆清潔費(3600),但她會跟鄰長說"從此之後,田不交水不流"(請用台語)

    不過我的想法是,我在這件事情上的"損失"已經夠大了,一年多以來,為這件事煩惱,找代書(我們之前還有幫忙他出代書費),我還為這事跟毛豆爹吵了好幾次架,這些損失早就不是他四十萬還給我可以一筆勾消的...所以就算是一塊錢,我也不願意再損失了~

    至於我的車是不是一個星期內要移走? 基本上我希望能愈快愈好,因為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但如果我真的找不到車位,我也會繼續停...若他來找我理論,我會告訴他:"我給了你一年,你只給我一星期,有公道嗎?"

    事情過了三天,我想起這事還是會感到憤怒(真不像我,我平時氣一件事,睡一覺起來就好了)...我覺得心裡有種被欺騙的感覺,但嚴格講起來,真的是我自己太笨,我太相信他的話,太相信他會因為感恩/歹勢而信守他的承諾...

    能夠明白這一點,也算我有學到一些什麼吧!

  1. fefe 提到...:

    還好你有堅持跟他要本票,我怎麼覺得如果不是你有本票,他可能就不會還錢了...

    如果我是你,可能會還他3600,如果以租車位的錢來算四十萬的利息,你應該有賺到吧,愈早跟他結束瓜葛,愈早獲得平靜!

    至於你現在心裏的氣憤,會不會一半來自於王小銘呢?如果你們可以談開會不會比較好?

  1. 匿名 提到...:

    to fefe,

    先來點法律常識分享~

    鄰長簽的是個人本票而非商業本票,個人本票是那種在文具店就買得到的東西,又稱"玩具本票",其實根本沒有什麼用途~

    像他簽了40萬的本票給我,可是一但他欠債落跑,我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提是我還得知道他落跑了,知道要趕快去法院申請),也不見得拿得回我的錢...

    為什麼哩? 因為法院會依"所有債權人的債務比例"來清算。假使他跑了,法院能扣押的只有他沒繳完貸款的房子(價值200萬),但是他所有的債主(也許他到處簽本票,簽借據)合計起來的債款是1000萬;那麼,我的40萬,只能拿到依比例計算後的200*(40/1000)=8

    以上的計算還是"樂觀"的,因為他如果只有房子能被處份,由於他房子是跟銀行貸款買的,銀行會先扣去貸款餘數(假使剩120);所以可能會變成我能拿回的錢只有(200-120)*(40/1000)=3.2

    當然如果他欠的錢更多,我能拿回的就更少(所以別人要跟你借錢,說要簽本票押,最好不要答應,非常划不來!)

    至於另一個我手上的抵押品-->他的房屋所有權狀,也是廢紙一張,他可以直接掛失重新申請就好了,我甚至根本不會知道;不過鄰長法律常識不足,似乎不知道這一點,所以他對這件事還比較介意~

    由於我心裡清楚以上二項都是"無用"的抵押品,所以在一年前跟他談判時,原本我非常堅持一定要設定他房子的第二債權==>他買房子是向中國信託貸款買的,所以房子的權狀上,第一倩權人是中國信託;如果我能向法院設定成為第二債權人,那麼在法院處分時,我就有機會拿回我的全部債款==>例如上頭的計算式,200-120後還剩80,我可以優先拿回40,剩下的再給其他債主依比例分~

    看起來是個好辦法對吧?

    但王小銘臨場心軟了,這就是我後來非常生氣而且跟他大吵一架的原因==>我花了很多心思去了解法律,去問人,所以找出了這個"保障自己權益"的方法,而且我在事前也清楚地告訴王小銘,他也同意要照這樣去做;但是小銘大善人在談判桌上倒戈,搞得全場只有我一個人是壞人(後來連代書都看不下去,跳出來幫我講話),最後簽下馬關條約,我能不生氣嗎?

    不過一年前的架早就吵完了,我現在也沒有再怪王小銘什麼,況且,這最後的結果,相信王小銘心裡比我更氣...因為當年他還護著鄰長,為了外人跟自己老婆吵架,只不過是因為他認為鄰長應該是個有擔當的人,只是一時遇到困難,一時周轉不來...但事實卻殘酷地證明並非如此,王小銘對他的仁厚寬宏,只是換來"我錢還你就恩斷義絕"的結果。

    (他那晚聽我講過事情經過後,還很沈不住氣地說要去找鄰長理論;我說現在有什麼好理論? 他就說:「反正我不當面去 ㄍㄧㄠv 他幾句我心裡不爽...」)

    所以妳懂了嗎? 我沒有跟王小銘生氣啊~ :)

    至於那個3600,恕我心裡實在有種"寧願拿去捐孤兒院,也不願給他"的心態... 不過我後來有想到搞不好後來的合約裡有提到這事,但合約書又給他拿走了,所以我今天會聯絡代書看看能不能有副本讓我確認一下...

    還有,在我的想法裡,原本就不應該"以租車位的錢來算四十萬的利息";我們約定的是買賣,結果我履行約定付了錢,他卻毀了約不能過戶也不能還錢,照理我們應該就中止合約要求他還款才對。 當年我們願意把四十萬放在他那裡,其實是"迫於無奈"的(對方"就是沒錢還",對我們來說,其實跟被搶錢有什麼二樣?),我們沒有去法院提告,除了自己怕麻煩,不想把事鬧大,還有一層心態是"不忍心逼他"...當年的一念之善,絕非為了"賺免費停車",但我們在這種無奈的狀況下被迫借錢,他把車位讓我們停來做一種"補償",難道我們是"賺到"嗎?

    (今天如果是我自己的朋友,四十萬我心甘情願借出去,一毛利息我也不會去要。真的要賺錢,不可能會用這種方法啊~)

    最後,我不覺得我跟他還有什麼"瓜葛"~
    他是一個很愛面子的人,一年多來他都要求我們不可以告訴社區裡的其他人他拿了我的錢卻沒辦法把車位賣我的事;所以我也不怕他為了3600就到處嚷嚷--要嚷給他嚷,我們沒理虧啊~ 他現在覺得,他反正錢還我了,該他的他就要拿回去... 很好啊,那我何必還念什麼鄰居情誼? 我沒去要求毀約賠償和精神補償,算他賺到了!!!

  1. cino 提到...:

    還好還好錢有拿回來...

    他跟妳要清潔費,妳就跟他要代書費,畢竟當初是他不能過戶才得找代書來的...

    以後遇到他,我們要跟旁邊的人接頭交耳假裝小聲的大聲說:"唉呀~這就是那個用車位騙人家借錢的那個人吶..."

  1. 匿名 提到...:

    看到你回很多話就知道你依然很氣 :p
    別氣了喔 , 我會早日跟cino組成"鄰長下台團" (必要時我會把情侶去死團的招數學起來) , 幫你出一口悶氣!

  1. 匿名 提到...:

    to cino & celt,

    我實在不想再跟他講話了...

    不過"鄰長下台團"請加我一位,謝謝!

  1. 匿名 提到...:

    NEWS FLASH!!!!

    我找到要賣車位的人了!!
    而且一次要賣四個車位!!!

    Cino!!找二姊夫一起團購吧!!!!!

    ^________________^

  1. 匿名 提到...:

    哇~
    花了一點時間看完所有你寫的字。
    真是惡質的人。
    不過,幸好錢拿回來了,而且也找到車位了。

  1. 匿名 提到...:

    恭喜Cece找到車位了~~
    希望你們明年開始,順順利利~
    不再為車事煩惱唷~

  1. fefe 提到...:

    恭禧恭禧,增長不少法律知識,祝你早日順利解決車事唷!上一篇不著邊際的回應,只是希望妳早點開心起來,我也要報名"鄰長下台團"~~~(順便把我媽中壢家樓下那個惡里長也抗議下台,有空再說原由...只是這些當官的怎麼都這樣OOXX....)

  1. fefe 提到...:

    對了,忘了提,他要3600,妳就跟他要40萬的利息,算10趴就好,4萬,他還要找你36400!

  1. 匿名 提到...:

    to everyone,

    謝謝各位的關心~

    雖然以結果論來看,40萬是拿回來了...不過這一年來,我也曾經不只一次想過"萬一他真的跑了.."該怎麼辦? 尤其加上三不五時他會跟我們哭窮(啊王太太,最近真的景氣很差,我都沒接到什麼生意),或是跟我講些五四三的(王太太啊,那個濟公活佛昨天晚上有給我開示,說我最近會轉運...),說真的,我對他的信心是開低走低,一直都很low的~

    雖然我們目前的經濟狀況還過得過,但我還是忍不住會杞人憂天地想太多... (以前還蠻高興偶而會在電梯裡遇到他或他的家人,證明他還沒有連夜搬走~ :p) 40萬,說多不多,說少也不算少,如果能有選擇,我真希望當時不要那麼傻,三二下就把錢給了他,卻來不及保護自己~

    不過,這種想東想西的日子終於過去,也算一件好事啦~ 我最害怕的事沒有發生,也是老天有保佑了... 花一年的時間,擔著40萬人間蒸發的風險,我們真的上了好貴的一課~

    希望接下來的車位交易能順利又愉快地達成!!
    再次謝謝各位~ m^__^m

    p.s:好心的代書幫我找到合約副本了,的確有寫到清潔費由我們負擔,所以我想,就算了吧,花錢消災,希望真的到此為止~

  1. cece 提到...:

    (不吐不快又一篇)
    話說鄰長那個號稱要"自己用"的車位,根據我無聊的去堪察一番後,發現上頭輪流停了二台車,一台是Cefiro,一台是Vios;而我還是常看到他騎機車載送他的小孩...

    所以,歸納起來,我想他那時跟我講了半天的"我小孩吹風淋雨也很可憐"完全是一番鬼話!!!!! (氣)

    我是個小家子氣的女人,叫我以德報怨,辦不到!!
    從那天晚上起,我遇到他也是視若無睹,對我來說,沒必要再跟一個無情無義無信的人有任何牽連了!!!!